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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权能随便行使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权能随便行使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权能随便行使吗

1、劳动合同的解除权,是不能随便行使的,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例如劳动者要行使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的,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1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1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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