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纠纷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980003656

成都经济纠纷律师——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什么要件

成都经济纠纷律师——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什么要件

 

债务抵销需要满足什么要件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双方须对双方拥有可抵销之债权。可供抵销之债权,是指有执行力的债权,欠缺执行力的债权不可为抵销。双方之债权须均已届清偿期。但已届清偿期的债权抛弃期限利益主动要求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抵销,应予准许。对于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可在破产清算前抵销,但所得的期限利益,应在债权中扣除。2、须双方的债权、债务为同1性质,即同种类的给付如过当事人须为的给付种类不同,其经济目的也就不1致,抵销就难以留足当事人的需要。所以,抵销的标的须是相同的种类物或货币,最常见的就是货币之债,抵销的标的须是同种类的,但其数量可以不等。3、须债务的性质可抵销抵销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凡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或者依其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均不得抵销,具有人身性质的金钱债务,如酬金、抚恤金、退休金等权利不能抵销。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因其性质亦不得抵销。另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得为抵销。《民法典》第5百6十8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1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5百6十9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1致,也可以抵销。以上就是由律师之家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务抵销的1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成都经济纠纷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彬
执业证号:15101200010606831
联系电话:18980003656
电子邮箱:3144301388@qq.com
QQ/微信:314430138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四栋十五楼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广享推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