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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济纠纷律师——民事诉讼流程举证答辩证据交换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成都经济纠纷律师——民事诉讼流程举证答辩证据交换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民事诉讼流程举证答辩证据交换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1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1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2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5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1般不得超过7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的,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1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2、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3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3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3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民事诉讼的流程非常多,举证跟证据交换都发生在开庭之前,正常情况下,被告方也应该在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递交答辩状,实际上,被告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的时候,就应该根据答辩理由或者个人的相关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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