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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索要装修费应该吗成都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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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索要装修费应该吗离婚女方索要装修费是否应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需要双方自由协商。《民法典》第1千零8十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1千零8十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房屋装修费如何分割现实生活中,有时会有1方购房另1方装修的情形。婚前1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在1方名下的,1般视为父母对1方的赠与,属于人个财产。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其附和所形成的物应归原不动产所有人所有。所以,如果1方购房另1方装修的,并不能因此将房屋的所有权视为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仍要以购房出资来源、房产证登机等为准,装修费如果由1方单独支出的,另1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女方索要装修费应该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婚后8年内对婚前1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装修的,女方索要装修费是合法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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